2005年6月23日 星期四

劈腿

剛剛在路上看到一對大吵的情侶

女:(大吼)你上次帶女人回家,我都已經原諒你了,你還要我怎樣?

男:(左右張望,尷尬的笑著)你小聲點啦!旁邊的人都在看!



短短的兩句話,讓我有很多的感觸!

很想衝上去跟那男的說,敢劈腿為啥不敢讓別人知道!

跟那女的說,對這種賤男人,不用說什麼。直接賞他一巴掌,轉身走人。不用浪費自己的時間!



劈腿,在現在的社會裡好像已經被合理化了!

有人想在結婚前再玩一次,所以欺騙了正牌女友。

有人因為耐不住寂寞,所以選擇了自己男友的好朋友!

有人當了人家的第三者,卻還執迷不悟!

這是一個怎樣的社會啊?!

做錯事的人,講話比有理的ㄧ方還大聲。

好像只要講話大聲,就代表自己做的事沒錯!

真是見鬼了!



有人問我,如果身邊的朋友有人劈腿,我會誠實的告訴無辜的那ㄧ方嗎?

我想我會的!

我討厭有人傷害我的朋友,更無法忍受我的朋友去傷害別人!



當大夥齊聲罵著罪該萬死的劈腿的人及第三者,

請問你有啥感想啊?

為什麼你還可以跟著大家一起罵人呢?

難道你啥事都沒做嗎?

這樣的人讓我感到極度噁心!



別說你是無辜的第三者,因為你的無辜,造成別人的痛苦!

別說你是有苦衷的劈腿者,因為你自以為的苦衷,傷害了ㄧ個無辜的人!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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